为深入贯彻落实“三创四建”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自4月中旬以来,沧州市新华区开展了“拆违治乱暨城乡环境提升百日会战”,经过半个月连续作战,全区拆违力度空前,违建乱象得到明显抑制。

为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提升整治标准,新华区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具体要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环境提升集中行动,按照统一标准,重点对各条主干道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压茬推进,集中力量逐一落到实处。

5月3日上午9时,新华区集结区城管、交警、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健、消防、公安等部门集中优势力量,联合属地乡办,对解放路、清池大道沿线区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中,100余名工作人员不怕辛苦,各负其责,为道路“祛污除疤”,身体力行创出文明城市标准,让城区形象在“五一”假期变得更“靓”。


截至目前,行动正在持续推进中,广大市民及沿街商户积极配合,各类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根治。


接下来,新华区将继续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对标“六个文明标准”,在开展集中行动的同时,组织各乡办分别对各自管辖区域内进行整治,齐抓共管,切实强化管控效果,实现城区环境的整体大提升,塑造起新华大街小巷的“文明街景”。
“六个文明标准”
一、清除各类小广告,沿街门店不得有非公益性的布标、海报等,不得有乱贴乱挂、乱喷乱画等现象。
二、街面上除环卫公司专用垃圾箱外,沿街单位及居民不得设置垃圾箱等。
三、清理各类违规设施,不得随意设置接坡、地桩地锁、栏杆、石块等障碍物。
四、杜绝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等现象,沿街门店必须保持门前干净整洁,不得店外摆放商品、物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店外促销展销等;不得占压破坏绿化带;不得摆放废旧家具、车辆等;不得采用高音喇叭扰民。
五、不得在店外占道进行加工、修理、冲车等作业;沿街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点等。
六、规范车辆秩序。沿街机动车按线按位停放、不得占压消防通道和盲道;自行车、电动车等按位按序停放;清除各类长期停放占位的僵尸车、旧人力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