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事关千家万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既是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又是升级垃圾处理系统的重要牵引。今年,运河区城管局打响了垃圾分类的“发令枪”。

推进垃圾分类,入脑入心
根据全区统一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标准及相对应处置方式,运河区城管局以简单有趣的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垃圾分类三步走”的相关科学知识:正确认识垃圾、科学分类垃圾、有效处置垃圾。并依据《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执法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要求单位、家庭和个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用规章制度的硬约束让垃圾分类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形成政府科学管控,全民积极参与的良性互动。

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地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运河区城管局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运河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以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循序渐进模式,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推进垃圾分类,见行动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地,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衔接有序。运河区城管局将高标准抓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持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进一步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让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持续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督导、考核中标服务企业,指导设施配置,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深度协同,形成治理合力。运河区城管局已逐步迈入这条生态循环大轨道,为全面建设美丽沧州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