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9月11日全省文明城市创建现场观摩交流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档案申报工作,9月16日,泊头市召开文明城市创建档案晾晒暨档案培训会,泊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市教体局等单位主管副职及档案资料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泊头市文明办相关负责同志结合2021年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就正式发文、说明报告、图片资料、数据表格等申报材料的原则要求及审核重点、如何做好材料申报工作等方面,为各单位进行了培训。随后,泊头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就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议指出,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档案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专职专班,发挥各部门合力,创新工作方法,做好顶层设计,丰富活动载体,常态化做好各项档案工作。要严格按照测评体系标准执行,根据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并留存好图片资料,按照中央、省委、沧州市委文件精神组织正式发文、撰写说明报告。要依靠督导、晾晒活动促进档案工作进一步推进,对标优秀单位交流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档案申报工作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不断查漏补缺。要准确把握档案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美观化。要切实按照档案资料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严格创建档案的质量标准,确保少丢分、不丢分,抓紧时间报送资料,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