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暨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全市城市容貌提档升级动员大会后,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迅速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文阁任组长的公安机关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沧州市公安局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工作方案》。10月10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10.8”会议精神和彦民书记讲话要求,就公安机关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贵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是市委、政府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作为此项活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主动谋划、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会议要求,一是务必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领责认责、充分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地落实,坚决打好打赢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攻坚战。二是务必要突出重点、强力攻坚。要全面开展排查摸底,针对车辆乱停、行人乱行和线路乱拉整治工作,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挂账督办、销号整改。交警、巡警要捆绑作战,机关警力要下沉一线,全天候、全路段查纠违法行为,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三是务必要严明责任、狠抓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部署,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细化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推进方案,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负责。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把握、统筹推进,坚决实现“三赢”目标。